关于开展2007年度西湖区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通知
一、排污申报范围
工业企业、餐饮业、娱乐业(大中型)、医院、汽车维修等行业。
二、排污申报日期
2007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为排污申报登记阶段。
三、排污申报需提供资料
1、工商执照复印件及公章;
2、《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》;
3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正、副本;
4、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期间本单位水耗、能耗凭据复印件;
5、汽车维修、医疗卫生机构需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及转移联单;
6、纳入市政污水管道的单位需提供市政《排水许可证》复印件;
凡未按期参加排污申报登记的排污单位,将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予以处罚。
相关表格下载:http://xihu.hzepb.gov.cn
地 址:紫荆花路108号四楼 电 话:88489023、88489016
注:1、一般企业填写《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》;
2、区控重点单位填写《工业企业表》;
3、具体表格下载与填写说明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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